起诉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礼?
更新时间:2010-04-05 11:48:47
问题描述:
2007年3月经人介绍处对象,同年6月22日订婚,在起结婚证之前给女方彩礼12000元,2008年2月18日结婚,至11月11日离家出走,经查实是与人私奔,至今音信全无。现通过媒人联系其家人同意离婚,可是还要拿回嫁妆。于情于理女方属于过错方,给我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对本人造成精神损害,女方是否要承担责任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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