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民事纠纷
更新时间:2010-04-05 09:25:45
问题描述:
2010年4月1日,车主王某在大量饮酒后委托我将其送到某宾馆,然后让我再将其车停到他家楼下 ,当到他家楼下时临时想起还有自己的一件事情没有办完,在没有给他打电话说明的情况下,开着他的车又去了别的地方办事,在回来的路上车再铁道上底盘与铁轨发生刮蹭,导致汽车副驾驶气囊炸开,主驾驶安全带抱死.之后到汽车维修店进行了定损,也确定了维修的费用,车主开始也同意了只维修车损,但是第二天车主变卦,决定由我承担今后车辆再次出售的折损钱,两万元,并以很强硬的态度向我表明要不就赔2万再把车修好,要不然就买了他的车,再不然就上法庭,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很着急,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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