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有自己股权
更新时间:2010-04-02 13:55:1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10年元月我与朋友合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制公司。注册资金是五十万元,当时我出资了二十五万元,委托朋友办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并由他出任法人代表,由某些原因当时不方便录入我本人信息,所以股东出资信息和工商登记时没有录入我的股权分配。现在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让我重新享有我的股权,免除日后分红时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合伙人提议我们双方签订内部合同证明真正股权分配比例,并由全体股东签字后再盖上公司公章以示公证,工商部门不采取变更,不知可否。请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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