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以及股权确认协议书之情况补充
更新时间:2010-03-31 19:05:33
问题描述:
谢谢,律师的回答。问题是现在我们股东之间的矛盾已经很大了,无法调和了,要出资人转让24%股分给我显然不太现实,再说了,在工商登记上及章程上我已经有了24%的股分了,这怎么好操作?我所说的技术,具体来说是一种80年代兴起,近20年应用比较多的,测量长度或角度的技术(容栅测量技术),我07年以前在别的公司一直从事该技术(到现在有11年了)并多年担任以前公司技术部长一职。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专利,但在以前的公司工作时有过职业方面的专利(专利权是以前公司的,自己只是设计人或设计人之一),专利方面有外观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现在可能有部分专利因以前的公司原因可能失效了。情况就这样,请各位专家再支招,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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