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咨询下像我这类劳动争议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0-03-30 12:30:01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08年6月大学毕业,09年5月经熟人介绍来到湖一个合资公司,刚进去时说是实习一个月,一个月过后单位也没有转正意向,也未让我离职,一直做到8月份,才给于我每月200元人民币的劳务补贴费(费用支出是在当地地税开的发票)一共发了8 9 10三个月,于09年11月份向单位提出不满要求离职,遂即领导答应给予我转正,但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当年11月没有工资,从12月开始拿,一共发了12月,次年1月,次年2月三个月工资。因单位裁员,我被裁下来,其他员工补发两个月工资,而卧只补发了一个月工资!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类情况,按《劳动合同法》中相关条例的定义,原单位已明显属违法,而我本人能否申请该劳动争议申诉,要求给予补偿我之前的工资及福利补贴和辞退离职补偿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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