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打这个官司?
更新时间:2010-03-29 21:33:29
问题描述:
我的父母是92年由青浦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当时法院把我判给我父亲.我家房子在商榻镇,属于农村集土,建于1995年,是在老宅基地上翻建的,地基登记表什么的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签发日期是:92年的3月15日,那时我父母还未离婚.我的继母和我父亲在08年的4月才登记结婚,而在同年3月她才和前夫办理离婚手续。当时由于我父亲身体已经很差,是推着轮椅去办理登记的。离我父亲过世,她们结婚登记未满一年!(我的继母94年的时候她曾经和她的前夫办理过离婚,但当时法院判定她上诉的理由不足,所以未给于离婚。她和前夫育有一子一女,都比我年纪大。)
她到我家没有工作过,后我父亲帮她申请了小城镇,她才拿低保收入!而我的亲戚也告诉我,我父亲当时跟她说过,起房子的钱都是我他所出!现我父亲已经过世,但没有留下遗嘱,我继母不给我钥匙,不给我这个房子的居住使用权。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要打这个官司有多少胜算。拿什么理由起诉?这个房子是否能分割?能分到房子的几分之几?该怎么去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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