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交通事故,单位应负何义务?
更新时间:2010-03-29 19:50:58
问题描述:
A开车(车有上保险)上班(不是公车,但车上有几名同单位同事,皆去上班)途中撞了B(走路上班),交警判定A负主要责任,A在交付一定医疗费用后,认为B已渡过危险期,且认为B神志已清,便以无钱再交为借口不再交费,导致B停药数天,B家庭并不富裕。AB同属教育系统不同学校老师,教育局以私车及交通事故属私事为由拒绝调停(A为学校校长)。请问在此情况下,教育局和AB各自单位应负何义务?B家属应如何应对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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