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离婚的财产分割有些问题想要咨询
更新时间:2010-03-28 16:16:47
问题描述:
我和我对象2009年1月份领证结婚,2月份共同贷款在塘沽买了房子,首付款当时是其父亲找别人借钱给的,但当时他家在东丽有两套小产权房子,说是他们姐弟俩一人一套,(小产权并没有名字的)后来把他那套卖了,把我们当时买房的首付还上了,我们现在准备离婚,但他说,当时首付是其父亲提供,卖完房子后的钱要把首付还给其父亲,剩下的还了贷款我们两个人再一人一半,我觉得很不合理,请问应该是这样的吗?而且我们是在塘沽民政局办理的结婚手续,但是户口迁到了东丽,如果我起诉的话要在东丽审理吗?他名下还有两辆车,都是婚后所得,如果他现在过户转移财产的话,是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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