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0-03-31 17:07:19
问题描述:
2010年3月21日下午5时 林某驾驶摩托车送陈某回家,在通过g210国道收费站时,见前面有两辆车缴费,就停在第二辆车旁边。这时在左侧车道上有辆长安车缴完费正在开出收费通道,林某见左侧通道的公路栏杆打开了,就驾驶摩托逆向行驶过去,当摩托行驶到收费栏杆时,栏杆已经在下放的途中,林某加油冲过去,但栏杆还是打在了林某的头盔上,弹在后面将陈某的脸部打伤。时候,收费站工作人员及时将陈某送到医院救治,并垫付了900元医疗费。请问律师,这个事故收费站要负责人吗?这个事故如何处理?现在陈某的家属一直要求收费站出钱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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