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产权证
更新时间:2010-03-27 20:32:08
问题描述:
1993年在集体土地上.翻建.扩建的房.经过郊区规划局监察处理过后.1996年郊区产权处工作人员普查上家来办照,(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其他手续,2000年全国统一换照.2002年抵押贷款,五年.2008年4月份棚户区改造,我们和开发商双方进行公正2009年12月中旬拿此房照进户,2010年2月28日我们正在营业中.开发商来了说我们的老房照作废了强行搬出.(老房照作废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房地局公告的。我们该怎么办!国家发放的房照就这样不好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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