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24 10:09:10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是1998年离婚的,有个儿子是判给对方。在2007年经法院判下来付抚养费400块。我儿子从2008年的9月25号左右住在我家,过好年回去的孩子开学报名的那天到我家说他爸叫他来我这拿2009年1月份到6月份的抚养费。当时是我老公给我的钱给他钱的。补课不?他说考虑考虑。我说好的。儿子过几天就住到我家了一直住到现在。孩子的一切开销都是我们这里出的包括青家教的钱。他们没拿过一毛钱来。还有我以前就患有抑郁症,但不是很严重,那时也不知道是抑郁症,在2009年的8月份我查出来的了抑郁症特别严重了就住进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我就从去年到现在一直是在家休息的。每月的工资是去掉4金就768元,然后我每月的药费是460左右,还不加上每月验血的费用。像这种情况我能拿回我付的抚养费和这一年多的抚养费吗?还有像我这个病如果他们把孩子踢给我,我是不是可以抚养孩子?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