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23 20:02:33
问题描述:
我从原单位已辞职一周,有关下述问题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1、原单位按基本工资付加班工资,短勤时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等工资除21.75天扣;
2、节假日原单位按基本工资的300%付加班费,当日不再付其他的工资;
3、2009年9月及2010年1月因生产任务紧各有约30天每天工作12小时,是否违反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或者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的规定,当月加班工资是按超过21.75天的时间付150%;
4、3年前加班工资是按100%付的;
5、已辞职一周是否对获得经济补偿金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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