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谁
更新时间:2010-03-22 15:41:23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与丈夫在广东汕头结婚并生下一子,由于丈夫一直没出去工作赚钱养家,两人婚姻出现问题。一直到孩子快一岁时,我因为在上班,没办法照顾孩子,所以把孩子带回本人出生地重庆爸爸家养了一年,之后我又把孩子带回汕头养了半年,到孩子两岁半时,他把孩子带回湖北黄冈红安县养了半年。直到孩子三岁时,我见丈夫一直没有经济能力养育孩子,所以我干脆把孩子送回重庆又爸爸照顾。一直到现今,期间他一直没给孩子寄钱来抚养。全部是我个人在汕头打工赚钱抚养孩子。在今年三月份,我丈夫同意与我离婚,并要求我带孩子回去他家让他看看,我便与爸爸带着孩子去湖北那里处理婚姻问题,但去到他们村时,他们强迫我把孩子留下,并要求我签一份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后孩子要归他抚养,我一个弱女子没办法强行带走孩子,所以我协议也不敢签,就自己走了。我知道协议一旦签了就没了孩子,如果我要上诉的话,孩子有多大机会能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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