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协议上签字,使协议生效,是否要经过家人的同意?
更新时间:2010-03-23 06:41:35
问题描述:
贷款反担保合同 鉴于:张三 (甲方)在2010年4月15日为李四向银行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提供了担保。 因王五(乙方)参与了贷款的所有事宜,所以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全部提供反担保(包括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各种相关费用)。 二、如借款人李四未能在2011年4月1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乙方应在本协议一的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李四给付借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合同自愿担保协议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后生效。 (注:甲方、乙方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由银行代发。甲方用银行工资给李四作担保,乙方用同样的方法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甲方:张三 乙方:王五 2010年4月15日
请问:乙方(王五)要在协议上签字,使协议生效,是否要经过家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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