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0-03-22 12:36: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从小我家就住在辽宁 单室. 不过房子的名字是我阿姨的 而我阿姨住的双室房子名字是我妈妈 因为双方后来有些矛盾 现在闹到要卖房子 可是从情理上来说我妈妈的那个双室房子也是老人留下来的 没有指定给哪个孩子 ,因为我一共有4个阿姨,算上我妈妈就是一共有五个孩子 , 但是我阿姨说如果我们家还想住在这单室里面就要拿3万元,分给其他姐妹们(包括她自己), 否则就要我们般出去 , 而那个双室要改成她的名字 ,并且一分钱不拿 原因是在我姥姥姥爷过世前她抚养了老人 可是事实是其他子女也有在抚养 ,并不是她自己一个人在抚养! 我想请教律师的是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做 ?是不是她也应该那出一部分钱来 如果要是真让我家拿钱的话应该是多少 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怎么判! 谢谢律师们的讲解,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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