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急!急!急!
更新时间:2010-03-21 21:47:42
问题描述:
陶XX,1984年进村办企业XX化工厂工作。此工厂开办除每人投资4000元。2005年,陶XX由于家庭原因,向单位请假,留职停薪,待在家中照顾刚出生的小外孙。陶XX的假单由当时的后勤负责人、经理、车间主任共同签字并同意。后勤负责人还向陶XX承诺随时随地可回来上班。请假期间,陶XX每年按时向工厂上交养老金,直至2009年。由于此化工厂对人体有害,故迁至江苏,2009年后的退休人员每人可获得由国家市政府下发的工厂动迁费。陶XX2009年3月正式退休,却没有拿到此动迁款。
动迁款按员工工龄计算:1400元/年
问:陶XX是否有权取得35000元的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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