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之后又分开,是否应返还彩礼
更新时间:2010-03-22 17:22:46
问题描述:
四年前,女方收了男方6万块钱的彩礼,之后跟随男方在男方家住了几个月,由于男方家庭及男方对女方苛刻,男方甚至对女方实施过暴力,女方不堪忍受选择离开,之后男方对女方不闻,不过两年之后男方来女方家找过一次,没找到,总之四年来男方从来没有联系过女方。今年女方嫁给了另外一个人。今后如果男方再来女方家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应该返还吗,还多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