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能要工资吗?提出离职后扣除了2天20元的押金,没有结算两天的工资。这样合法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0-03-19 18:25:3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某个个体电器商场工作了两天。有按照正常的打卡上班,结果发现自己不适应提出离开商场。这样我能要工资吗?而且之前人事的和我们说七天内离职没有工资,因为商场包吃住所以入职前要我们交7天70元的押金,提出离职后扣除了2天20元的押金,没有结算两天的工资。这样合法有效吗?请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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