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懂法的来..
更新时间:2010-03-16 19:31:17
问题描述:
我们09年3月26结婚的,当时也年龄小也没办结婚证。09年11月,她怀孕去她娘家住,到生孩子的时候也没给我家人说。孩子生下来了有问题才给我说。孩子也没成。现在感情破裂,东西都是我们结婚时候买的。现在她把电车,摩托车全部拉走了。这些东西都是我买的。还有发票也都在呢。我去要车她让我赔她青春费呢。现在是她要不过。请问生我孩子的时候不是我签的字。那个签字人是不是要付法律责任呢?还有我的东西能要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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