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为有那些不合法
更新时间:2010-03-16 08:58:48
问题描述:
2008年2月甲 乙 丙 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A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8年2月6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
1:选举公司一名董事,更换了两名监事。一是有A公司的监事王某担任董事,二是有乙企业代表陈某替代丁公司代表王某作为A公司的监事;另外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替代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徐某。
2:决定与2008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夸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3月15日,A公司总经理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为他人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营业,取得相应的收入10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上述公司行为有那些不合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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