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在违约金方面最高的标准时多少?
更新时间:2010-03-15 06:51:25
问题描述:
因为在婚纱照的订立及选片过程中,被销售误导,从而又额外消费了3000元。在签字以后一小时内,经过多方求证,发现被坑得厉害,于是要求取消3000元的消费,并让婚纱店退还,婚纱店以顾客已经签名为由,拒绝退还。与之协商不成,说退款可以,要求我们支付违约金,但是在签字的单子上并没有提前约定违约金的比例,店方要求我们支付30%的违约金。不知道国家法律在违约金方面最高的标准时多少??? (另注:在签字的单子下方,写着该次消费不能退换!但是在我们签字时,销售人员并为提醒我们,还怪我们自己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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