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0-03-10 16:08:50
问题描述:
03年11月19日签订<房屋出租转让协议>,内容为:先租五年,五年后转让.06年6月5日我领取房产证后反悔,买方不肯,逼我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登记机关告知:市政府有规定,经济适用房须从拿证之日起五年后方可买卖.为此,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对方补偿一万元违约金给我,到可办证之时仍转让给对方.当时双方签了字.违约金提高到十五万元.今我儿结婚,想要回此房,愿出十五万元违约金,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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