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非上班時間在公司集體宿舍摔傷公司是否需負責任
更新时间:2010-06-13 08:46:37
问题描述:
員工從宿舍樓下樓準備上班,因天氣原因,地面潮濕,從樓梯上滑倒摔傷。醫生診斷該員工本身存在骨質疏鬆,導致其脊柱扭損骨折。該員工參加了社保,但勞動保障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無法報銷醫藥費。現公司按勞動保險條例第五章 第十六條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資 按其現月工資的70%發放其病假工資,請問公司還需承擔醫療費嗎?是否還要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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