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3-09 10:42:30
问题描述:
我是石家庄一中学教师。87年参加工作。2002年来石工作,区政府一直不给编制。2010年给了编制。但入编制前人事局一定要我们补缴养老保险。否则不给办手续,还要减去2002年以来的工龄。我们原单位县单位均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我们也有调令。还有单位不负担应缴纳部分,让我们自己缴纳自己的5%+单位的20%+单位的滞纳金。区里各学校不收费应当财政负担,但他们不给,还不给办手续。他们着他这样做符合政策法律吗?我们怎么办?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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