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承包
更新时间:2010-03-11 11:59:53
问题描述:
2006年1月,建筑公司A在苏州承揽一土建施工合同,与业主签下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同年3月,我与建筑公司签订关于苏州市场的内部承包协议,约定苏州市场归我开拓,上交总公司2%管理费,自负盈亏(我为公司A的职工)
4月,总公司在苏州工商登记成立分公司,法人代表为我。
8月,苏州分公司与一包工头王某签订以上土建项目的内部承包合同,我代表分公司签的字,王某自负盈亏,上交管理费2%。(此工程一开始就王某在施工,8月只不过补签了承包协议。)
2007年3月,王某逃跑,总公司接替该工程施工。2009年工程决算下来,总公司亏损1000万。
2010年3月,我接到法院传票,公司对我起诉,要我承担1000万损失。
我的疑问,王某应是此工程的内部承包人。
我请问了好多当地的律师,他们都说这个官司很难办,胜诉的概率不大,且代理费用很高,要3%左右。官司还没打,我这副骨头就已经被压垮了,我只是个搞经营的人儿,从没做过包工头,只不过想尝试承包片区业务,幻想多赚点钱,结果纸儿没见着,命要搭进去了。
我要活下去,我不想进监狱,故我到此一求,期盼有奇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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