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摔倒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08 16:40:35
问题描述:
1、事情描述:在餐厅消费时,店家地面搞卫生,地面很湿滑,估计搞卫生时用了类似洗洁精类的清洁剂.警示标志放在离摔倒处很远的楼梯口,在摔倒处无法看到警示标志的情况下消费者在店内滑倒受伤.并且在消费者摔倒之前的服务员说她也摔倒过,这是否在法律上推理为地面事实很滑?当时店家值班经理让我们去看医生.有问题在找他们,医院急诊后到店家和值班经理说赔偿,值班经理说他不能做主,且店经理不在,打电话店经理,他电话里说先只管治疗,等病好了店家会负责的.第二天店家的一个服务员陪同到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 2、问题:目前只有当天在店家消费的发票、医院的病历\\发票\\和检查报告和事后几次联系时的电话录音(录音里提到在店家名称、地面搞卫生、湿滑、摔倒等事实). a、如果店家拒绝协商赔偿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我现在的证据足够支持事实认定吗?b、如果不足够的话,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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