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高位截瘫,包工头却不肯再支付医疗费
更新时间:2010-03-08 15:03:21
问题描述:
我爷爷今年67岁了,在2009年6月9日帮建筑包头在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内的一户人家建造房子时,由于建筑包头的一时大意,他在三楼将建筑用的毛竹不慎滑落砸伤当时正在地面上做工的我爷爷。我爷爷当即昏迷被送往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由于当时病情严重随即被送往浙二医院继续救治。我爷爷在浙二医院ICU病房救治十余天后转至骨科继续治疗一星期左右,浙二医院诊断为高位截瘫,由于手术已经将生命保住后又转院至萧山第二人医院继续治疗,到现在已有近九个月。我爷爷现在身体仍然很虚弱,瘫痪导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现在人需要医生与医院的治疗,包工头却以我爷爷可以回家修养为由不肯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我爷爷也有我家人每天两人看护,日夜不断,因此也造成了我家人生活工作上的诸多不变。————事情经过大致如上所说,我想咨询一下,目前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爷爷的合法权益;等日后我爷爷回家以后,我们又该怎样走法律途径,从哪些方面来打这样的官司来获得我们应有的最大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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