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觉不合适就提出离职,要拿回来,该企业要收取2000元违约金才答应办理,请问我需要交违约金么?
更新时间:2010-03-09 20:45:17
问题描述:
2005年刚毕业时和一家企业在学校的招聘会上签订了就业协议,去后不到10天(无任何培训和获得福利)因感觉不合适就提出离职,但企业拒绝放人,后来就自己走了,没办任何手续,现在因档案还在该企业手上,要拿回来,该企业要收取2000元违约金才答应办理,请问我需要交违约金么?(当时的协议中应该有违约金2000元一款,也记不得了那时刚毕业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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