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是否违反法律合同?本人的合同是否应该视为自动续签,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更新时间:2009-01-19 17:31:13
问题描述:
您好!
本人是一家美资企业的员工。2008年1月10日入职,当时的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现合同已到期,公司人力未做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本人还在其岗位继续工作。请百忙之中帮忙解答以下问题:
1)根据法律,公司未做任何形式方面的通知,是否违反法律合同?
2)本人的合同是否应该视为自动续签,本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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