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是否要支付违约金5万?档案和保险之类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0-04-01 20:12: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09年7月我与北京的一家国企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安装单位。其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从2009年7月到2010年1月,见习期6个月,从2010年1月到2010年7月。即我可在2010年7月转正定级。因公司给我解决了北京户口,所以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违约字据,约定试用期或见习期内辞职的交违约金3万,转正定级后第一年辞职的交违约金5万,第二年辞职的交违约金4万,以后逐年减少1万。合同是一式两份,但该字据只有一份为公司保管,且合同中注明了如果辞职要按该字据支付违约金。
请问:1. 我的试用期和实习期是否合法?关于户口而签订的违约字据是否合法?
2. 如果我在转正定级之后第一年辞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5万?户口是否会打回原籍?档案和保险之类该怎么处理?
因哥哥突然因病去世,只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父母很希望我能回到他们的身边。而目前公司给我的工资只有2600元(税前),且没有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根本不足以补贴家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无力支付这么高昂的违约金。
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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