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证,彩礼与聘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04 14:11:31
问题描述:
09年正月,我与女方通过相亲认识并办了酒席,但未办理结婚证。同居后,发现女方脾气暴躁,性格不合,时常发生争吵。女方后来便回娘家至今。我也未提出离婚或者不要她的要求,只是未曾再联系她。
如今,女方突然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返还彩礼并解除同居关系。
请问:
1 我是否该返还彩礼。
2 我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金
3 谁最先提出分手(解除同居关系),对于该案的判罚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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