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因生活比较困难没有能力瞻养多病的母亲,我想要回这套房子,有什么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10-03-02 21:17:20
问题描述:
我在7年前用2万多元钱买下了我母亲名下的一套公房(房改房)。当初我们三姐妹在母亲的主持下立下字据:小妹自愿放弃买房;大姐因生活比较困难没有能力瞻养多病的母亲,也只好放弃买房的要求;我买了房并将多病的母亲养老送终。现大姐生活更加困难,大外甥(大姐的儿子)结婚后,一直住着我这套房子已经二年了。现在我想要回这套房子,我大姐却说她也有这套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
从法律上讲,7年前我大姐放弃了瞻养老人和继承房产的责任和义务,7年后(这房子涨到50万元了),她提出要三分之一的房产,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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