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0-03-03 00:11:32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一名员工,现患肺癌,已经请假治疗1年,仍未治愈,在公司工龄为6年.按照规定已经不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在他医疗期间公司有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对其做出怎么样的赔偿?原本在9月医疗期就已经结束,但公司至今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9月之后的医疗费用公司还得进行承担么?若劳动关系不存在后,公司需要对其享受退职等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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