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至今发现在结婚登记后双方还有联系。之前也未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可否视为无效婚姻或重婚?
更新时间:2010-03-02 12:45:35
问题描述:
认识恋爱一年,在男方及其父母的催促下登记结婚,可是结婚登记刚一个星期,一个偶然机会女方发现男方在外另有私情,并且双方感情长达十余年(另一方现在离异,有一个7岁大的儿子,暂不确定是否是他们所生,但可能性很大),婚前男方一再承诺并向女方保证没有任何情感纠葛,但至今发现在结婚登记后双方还有联系。我们是自由恋爱,之前本着婚姻应该相互忠诚、互相尊重,并未对其进行过多的调查,也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双方家庭经济条件悬殊,之前也未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现在双方名下无房产,与公公婆婆一起住在自家的4层楼房中(由于时间及经济原因,结婚时男方家里未能提供结婚的房子,故将第四层及楼顶平台一并装修作为结婚新房给我们结婚。婚礼后男方由于不能全额支付酒席费用,将女方所收红包借去付了酒水,未写借条。问:
1、这样可否视为无效婚姻或重婚?
2、假如离婚是否可以索赔?
3、聘金、陪嫁及个人账户中的财产分别是怎么划分的?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希望律师可以给个较稳妥的建议,女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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