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起诉离婚,男方该拿到多少赔偿?能否首饰礼金都退回?
更新时间:2009-01-19 12:31:34
问题描述:
2008年3月份两人恋爱,8月份领的结婚证,10月份订婚,男方给女方首饰礼金。共计38000元,【首饰10300元,礼金28000元】。本打算2009年1月份办酒结婚,女方在2008年12月份提出不结婚了。理由:感情不合。现在女方还没买嫁妆到男方。2008年12月份开始一直住在娘家不回。
女方从08年4月份到12月份一直住男方家,期间男方还为女方还3000元债。
后来女方提出对男方感情不合,坚持不结婚了。经过双方协议未成 。请问:律师,按照离婚法律规定。现在有男方提出起诉离婚,男方该拿到多少赔偿?能否首饰礼金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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