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03-02 09:40:28
问题描述:
1997年我向李某借3万元钱,李某答应从白某处帮忙借,并作为担保人让我签了借条。(从始至终并未见到白某,而且借条上只有李某的签字。)借条上约定三个月不还欠款就收房子。连本带利是3万4千元。三个月后我没有还上欠款,这中间李某的丈夫冯某让我的丈夫签过一张表格,具体什么内容我并不知情,我丈夫因当时酒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就签了。1999年我丈夫因欠钱被告上法庭,并被判入狱,这时李某带着家人到我工作的单位吵闹要房子,我无奈就说让他们去住吧。可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将房子更名了,更的是她丈夫冯某母亲的名字,等我丈夫2001年出狱后找到她,她说她和冯某离婚了,还说我如果给她5万7千元就把房子还给我,可是我们一直生活拮据,根本没有能力给她钱,也一直不敢起诉,因为经济条件太差,起诉也得花钱,所以一直在外租房子,现在我想问问我的房子能要回来吗?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子吗?请帮帮忙,现在房子租金越来越高,我的年纪也越来越大,恐怕不久就没有能力租房子了,希望律师能帮帮忙尽快解决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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