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面的出租人,被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权益咨询
更新时间:2010-03-01 19:58:37
问题描述:
你好! 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 A是房屋所有人,B是A的承租人,C是B的承租人。 去年2月份,我一个亲戚也就是C,在上海南桥租了一个小店面,做一个小餐饮的生意,当时装修就用了将近四万。店面面积估计在20多个平方的样子,当时和B签订了一个为期一年的合同。 现在还有一个月就到1年了,出租人A来对我亲戚说要收回房子。不让我亲戚做生意了。因为他和B的在前几年签订了一个为期7年的合同,也快到一个月的时候就到期了。 我想问,如果出租人A要收回房子,那么,我亲戚作为现在B的承租人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那么A和B应该怎么赔偿?因为在过去的一年中生意并不太好,连成本都没有收回。如果不能得到赔偿,我亲戚将损失很大,在装修成本都没有收回的情况下,真的将无力重新去新的地方找一个店面做生意。将直接面临破产。 谢谢!
问题补充: A和B B和C的合同都还有一个月到期!C并没有不在这里经营的意思!
如果有赔偿,那么该由谁赔偿?赔偿的关系应该怎么划分呢?能得到多少的赔偿金呢?
谢谢!
关于是否有赔偿,各位老师是否可以给出法律的条文来说明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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