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过户问题
更新时间:2009-01-18 15:13:17
问题描述:
我和男朋友最近购买了一套房子,他答应在房产证办理后过户给我,但由于房子刚买,要到2009年底才能交房,房产三证可能要到2010年才能拿到手,也就是那个时候才能给我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我们打算最近领取结婚证,由于一些原因,家人希望在我们办理结婚手续之前,我男朋友给我一个法律承认的承诺.
我想请问下律师,我们要怎样做能使这种承诺生效呢,仅由我俩出具一份文书,写明事由和处理方式,盖上手印有法律效益吗?需不需要第三人见证,需要请律师或者其他人吗?另外,他需要向我提供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吗?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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