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否均得给父母赡养费?
更新时间:2010-02-27 10:35:39
问题描述:
我上有俩姐下有俩妹,儿子就我一个,自小因病至残疾备受他人(包括自家人)欺负,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至今仍被人看不起。二十岁后因残疾不能上大学而学修电器赚钱,造房娶妻生子,开始对生活有点信心。但是好景不长父母让带徒弟全是自家姐妹,自始姐妹于我不和。父母及上辈留下的房产全给二姐。而父母自我娶妻进门那时就让每月付生活,他们生病医药费及其它费用一切均由我负责。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父母从我每月给的钱至今也积攒了三万五。但并不满足,现因故父母姐妹全部与我为敌。就连我夫妻开店十几年赚钱所造房子也争为父母所有。请问父母是否可以从现在起轮流他们的女儿们赡养了?儿子,女儿是否有同等赡养义务?我夫妻拿钱所造之房子能否要回?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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