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什么补偿?就得离职这种道理说得通么,是否人身自由和个人意愿?是不是公司可以直接把我开除?
更新时间:2010-02-25 06:56:12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员工,在其公司已工作满7个月,并已签署劳动合同,现面临公司裁员和岗位移动,公司要求我去福建支援,不去即要主动离职,且又因在合同中有写工作地点是华东大区所辖区域,福建现隶属于华东,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什么补偿?那我们不愿意去,就得离职这种道理说得通么,我们是否人身自由和个人意愿?如果我不肯写离职申请,让他们给我一个月的补偿可以么?如果我不去是不是公司可以直接把我开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