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证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0-02-25 14:04:18
问题描述:
我和我姑爷一起合资做了一套房子,建房证上注册的是他的名字,当初是打算等房子做好后过户一半给我的,但是房子做好后,我们这边再不允许做房子了,过户也就停办了,我姑爷就说写两份协议书(一人一份)证明这个房子有一半面积是属于我的,然后拿到公证处去公证,但是他说只公证我手上的这份他那份就不公证了,请问下相关人士像这种公证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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