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如何取得房产证。
更新时间:2010-02-25 10:47:4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女性,因不堪家庭暴力起诉离婚,09年9月份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已签收离婚调解书。房子所有权归我,我支付男方11万元,但由于是期房,购房合同和发票均在男方手中。
这一点并未写入调解书内,只是当时法官口头承诺。
从离婚后至今我曾多次提出要给付他钱,但同时要求他将购房合同和发票交还与我,但一开始他说没有时间,后来就否认此事,一直拖着,(有录音证据)。请问:
1、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过户。需要到法院开什么法律文书?
2、如果我再去找当事法官,还会不会管?
3、对方如果说所有购房手续丢失,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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