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把我即时辞退没有补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2-23 18:10:28
问题描述:
我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试用期6个月,现在2月份是试用期的最后一个月,2月10日公司以我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时辞退我,当日我也签了名,工资仅仅按照我的基本工资(不是最终到手的工资数)除以21.7(月平均上班天数)再乘以我上了9天的班来给我计发了2月份900块钱的工资,然而从9月份入职以来我的月平均拿到手(扣除社保)的工资为2500,另外,2月份有这么多天的法定节日,这样计算合理么?请问我还能得到什么补偿?有待通知金或其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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