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及责任划分,象这种情况我妻子该负多少责任,该赔多少。
更新时间:2009-01-16 15:31: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妻子在一家黄金珠宝店当营业员,前几天一点钟去上下午班,12:30到了门店做交接班工作,在12:50左右来了两个东北客人,说需要黄金手链,我妻子接待了他们,客人说多拿几条来看,我妻子拿了三条,他们左选右选,我妻子忙着拿货,自己也记着放了进去。后两人说看中了一条,需要去取钱,先放一百块押金在这。我妻子就把100元钱给了老板。此时门店内包括上午班的有六个人,还有老板,当时保安去吃饭,老板在抵班。当天晚上没有清点商品,第二天上午去上班清点商品时发现少了一条手链。当时老板调出监控就怀疑了这两个人。当时就报了案。现在老板要求赔50%。我妻子在那里上班三个多月,没有签合同,没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及责任划分,只是口头有提醒。我想请问下,象这种情况我妻子该负多少责任,该赔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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