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全责,原告是否会胜诉?
更新时间:2010-02-22 12:18:51
问题描述:
去年(2009)4月一起交通事故,车刮了一辆自行车,骑车人从车上跳下,脚崴了,自行车后轮损坏,当时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书,机动车全责,我(驾车人)当时带受伤人员去医院就诊,作了一系列检查,诊断书上写明软组织受伤,只给开了4天的内服活血药和外用膏药15天,就算看完了,之后伤者要求私了,提出的要求不能被接受,我就到保险公司报了案,告知受伤人一切按保险理赔程序走,当时并把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传真给了受伤人,之后受伤人一直未提供要索赔的具体事宜,到了7月份以后,受伤人要求我去他所在单位取索赔的一切材料,材料之一是要求赔偿3个月误工费(约18000元),并提供不出合法的因受伤所导致的误工证明(当地地税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我8月份又去受伤人单位送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原件,受伤人拒绝接受,就管我要赔偿金,我请求他走保险公司,受伤人什么都不说,就把我告上了法庭,又追加我赔偿他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6000元,今天去海淀法院拿了传票,现在等着下月庭审,到时候保险公司也会出庭,请问:原告是否会胜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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