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0-02-22 11:51:20
问题描述: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现居住地
协议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现居住地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离婚。
二、儿子 由男方抚养,由女方每月可自愿付抚养费不付也可,;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 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由男方负责
五、女方可以随时探望儿子但要提前同男方协商. 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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