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问题
更新时间:2010-02-20 16:32:48
问题描述:
一、09年12月,我女儿在北京买了个房子,买房子的首付款(50万)是找我姨妹借的,我女儿和她的男朋友都在借条上签了字,应该是他们婚前的共同债务。
二、房屋过户的时候,我女儿在成都工作,由于学校要编排“元旦晚会”,请不到假,房屋过户的时候,房屋产权证上就只写了我女儿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三、房屋的贷款从今年一月开始向银行还贷,他们三月份结婚,实际上只支付了两个月的贷款;从三月以后就是他们共同支付贷款。
四、像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形成证据链,证明这个房子不属于我女儿男朋友的婚前财产。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