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09-01-15 04:17:45
问题描述:
我现在在英国,我通过在这边的一个中国人找的房子,当天我到这的时候是半夜1点钟左右,到了他的房子那里,他带我看了下房子,然后就要求我当时把合同签了,当时我问他可不可以明天再签,他当时以他没有时间为理由,让我当时就把合同签了,因为我如果不签的话当天晚上就没有地方住了,(当时英语也不太好,合同上面的细节我都不太清楚)所以我就把合同签了(他的合同是一年的,当时我问他有没有短一点的,他说不能签短的,英国最短的合同是1年的,当时我也不了解,所以没有产生异议,但后来我发现这边的合同可以签半年,9个月,一年,我的不少同学都是半年或者9个月的)。住了大约一个季度,他的房子狠烂,基本的生活用具都不全,房子也很久,而房价却别差不多的要高出15镑左右每周。我现在就想知道我能不能以当时签合同时对细节不了解或者形势所迫为理由,拒绝继续履行这个合同。希望懂法律的人帮我解答解答,就算不考虑在英国,在中国这种情况下这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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