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两人共有,是不是双方同意出售,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有效?
更新时间:2010-02-08 17:48:40
问题描述:
朋友在广州准备购买一个香港业主的二手房,情况如下:
1. 房产证上为2人共同所有权,男业主A和女业主B;
2. A和B没有婚姻关系;
3. A目前在香港有结婚登记,但其与妻子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也没有办理离婚手续;A声明无法联系妻
子开具房屋出售委托书;
4. B与A没有婚姻关系,可出具未婚证明;但B与A生有一子;
问题是:在A与B双方同意出售该物业的情况下,A的妻子是否可以主张该交易合同无效?这个时效是多久
呢?如果无效,买方需要退换该物业吗?如果退还,可以拿回全额购买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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