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路好难走
更新时间:2010-01-31 22:32:02
问题描述:
我岳父得病了!因厂里没帮交保险!所以得不到报销!(从进厂到得病26年间每月都口个人保险金的!)我岳母也在这家厂里!现在厂里帮工人交了保险!我岳母又补交1万2千元!
(我岳母在厂26年每年每月也交了个人投保金的!)因为以前交在乡镇上的!现在和市里接轨!请问1:厂里应该要求再补交12000吗??2:我去查了下!我岳母的保险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个生育保险!我岳母都49岁了!厂里应该帮交生育保险吗??接受保险的人应该接受49岁的人交生育保险吗??还是说现在提倡再生育了??3:我可以要求厂里变更生育保险为医疗保险吗??
还有一个问题:我岳母在厂里是正式工!每年工作9个月!还有3个月厂里放假!这3个月应该有最低工资吗??我问了劳动监察部门说有的!只是要证据!我去厂里要了!厂里不给证明!要是我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律师可以帮我收集到厂里开的证明吗???
麻烦律师们给点帮助!在此先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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